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要求,郸城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郸城县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年)》),进一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规划》贯穿了审计全覆盖的工作主线,分类确定一、二、三类审计对象及相应的审计方式、审计周期,提出了5年全覆盖的目标、分层分类推进的方式和统筹推进的原则,明确了全覆盖的路径方法。
《规划》要求,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优先考虑重点地区、部门和单位,掌握重要资金决策权、分配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以及任期较长或较长时间未接受过审计的领导干部,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执政理念和依法办事的自律意识。
《规划》强调,一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的统筹协调,努力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二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监督贯通起来,将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三要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为推进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年规划的出台,将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方面的作用,为进一步增强审计组织实施的统筹协调和系统谋划,推动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提供了明确的方向。目前,全县共有83个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国有企业等单位被纳入到五年审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