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来源: 周口市审计局 时间: 2024-02-29 20:19:5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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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020

川汇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周口市审计局自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9月15日,对川汇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川汇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川汇区辖9个办事处,总面积269平方公里,城区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60平方公里,总人口近61万。川汇区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6个,直属事业单位8

(二)区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2020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执行结果:公共财政收入659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933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484万元,上年结余37302万元,调入资金30000万元,收入合计316040万元;公共财政支出240522万元,上解支出13984万元,债务还本402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308万元,支出总计288834万元;年终结余27206万元。

2.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结果:政府性基金收入3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8482万元,上年结余5159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900万元,总计收入1803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027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总计支出140288万元;年终结余40047万元。

3. 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结果: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974万元,上年结余25629万元,总计收入7360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7399万元;年终结余2620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20年川汇区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能够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培植壮大财源基础,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为中心城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审计也发现,川汇区在财政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管理以及惠民资金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

(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

2.预算编制不细化

(1)一般公共预算中年初预留7440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4937万元未细化到项目。

3.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及时425.92万元

(1)非税收入入库不及时183.4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26日,川汇区财政非税收入183.41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2)川汇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土地确权配套资金28.9万元结转两年以上未按规定收缴国库统筹安排使用。

(3)周口新天地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经费213.61万元连续结转两年以上未发生支出。

4.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付经费1378.04万元

2020年川汇区财政局向非本级预算部门拨付经费1378.04万元。其中:周口军分区358.04万元,市公安局第二分局50万元、第四分局20万元、第六分局40万元,川汇区税务局800万元,市税务局稽查局80万元,市场监督管理局川汇分局30万元。

5.挤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492.06万元

截至2020年底,川汇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指标结余23030.08万元,而当期国库存款余额为1538.02万元,差额21492.06万元。

6.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工程款先转入过渡性账户后再进行拨付,未直接支付到收款单位。如2020年7月16日老旧小区工程款1500万元支付至周口市川汇区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未直接支付到施工企业等。

7.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川汇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政办〔2011〕13号)第十一条“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公用经费以该单位上年度实际入库收入为基数,按财政全供70%,差供80%,定补90%比例安排”。如2020年7月川汇区运管所非税收入入库结余40万元,区财政拨付40万元用于发放运管所5月份人员工资。

8.收回的存量资金未及时安排支出,形成二次沉淀

2020年区财政收回存量资金1714.94万元,上年收回存量资金未支出843.53万元,截至2020年底收回的存量资金合计2554.09万元挂其他应付款,未及时安排支出,形成二次沉淀。

9.国库借出资金清理收回不及时11.49亿元。

截至2020年底,其他应收款余额1.67亿元,借出款项余额9.82亿元。其中借出款项均属以往年度借出资金。其中:周口华耀城川汇区工作指挥部资金管理办公室5.2亿元,占借出款项的53%;周口市川汇区城建开发公司2.03亿元,占借出款项的20.7%。

10.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2020年5月8日区财政局在川汇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关于川汇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中反映: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体现到预算管理的全过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建立资金使用单位自评、主管部门绩效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机制,继续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新增100万以上的专项资金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2020年度绩效评价资料,2020年川汇区财政局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未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初预算依据。

(二)民生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死亡人员违规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经信息比对发现,川汇区5名死亡人员继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3名死亡人员继续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2.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培训,套取领取培训补贴11440元。

川汇区4家培训机构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培训,套取培训补贴11440元。

3.1人重复领取机关事业养老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

4.4名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待遇。

5.16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免费“两癌”筛查。

6.32名死亡人员继续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资金30720元。

7.40名80周岁以上老人未享受高龄补贴。

8.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应补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或发放给个人未落实,造成资金闲置14246.68万元。

9.创业培训年度任务未完成

2020年上级下达川汇区年度创业培训任务480人,实际完成240人。

10.机关养老保险征缴不到位154.76万元

川汇区11个机关单位欠缴机关养老保险154.76万元。其中:单位负担部分103.16万元,个人负担部分51.60万元。

11.养老服务公司虚报冒领民生资金80.82万元

2019年8月28日,川汇区民政局与周口市康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川汇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合同书》。按照《川汇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合同书》的约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费用为每人每月80元,服务期限为2019年9-12月。按照服务期限和服务人数计算,应支付周口市康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费用90.94万元。2020年实际结算时,周口市康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每人每小时29元,共收取服务费用328.45万元。经对川汇区民政局组织专人认真核查,清查出周口市康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虚报冒领养老服务费用80.82万元。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违规

(1)嵩山路道路新建工程、华耀城路网工程、界牌街、皮坊街改造工程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2)川汇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4所新建设学校项目先招标后批复。

2.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川汇区2018年至2020年新开工重点建设项目45个、其他项目41个,共计86个。其中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建设项目33个、其他项目41个,共计74个。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占开工项目数的86%。

3.合同签订不规范

(1)界牌街、皮坊街改造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等主要条款。

(2)川汇区前进街游园新建工程、永宁路、金爵家园等项目施工合同无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程总历天数。

(3)川汇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4所新建设学校项目总合同价款3.88亿元,合同中未约定质量保证金预留期限,中标通知书下发日期2019年7月10日,合同签订日期2019年9月12日,未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计划开工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计划开工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 

4.项目进展缓慢

(1)华耀城路网建设项目腾飞路(新农路-新北环)、颐养路(海龙路-新北环)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16日,竣工日期2022年2月10日。截至2021年8月底,腾飞路(新农路-新北环)尚未开工。

(2)华耀城路网建设项目神农路(周口大道-天山路段)、腾飞路(汇丰路-神农路段)、华耀二路(太清路-神农路段)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日,竣工日期2020年12月27日,实际开工日期2020年10月24日,截至2021年8月底,该项目仍未按照合同约定完工。

(3)嵩山路道路新建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30日,竣工日期2019年1月29日,实际开工日期2018年8月2日,截至2021年8月底,该项目仍未按照合同约定完工。

5.未经批准超计划投资

(1)周口市川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周口森林公园川汇区景观园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400万元,审定工程造价458.56万元,超计划投资58.56万元。

(2)川汇区交通运输局S102-孙咀道路批复计划投资49.2万元,审定工程造价90.29万元,超计划投资41.09万元。

6.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且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1)界牌街、皮坊街改造工程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2019年11月竣工。截至2021年9月2日,该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且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2)“两馆一厅一中心”项目于2015年1月6日开工建设,2017年10月主体工程完工,2019年10月开始装修,2020年10月投入使用,截至2021年8月20日仍未进行竣工验收。

7. 提高取费标准,多计工程价款23.44万元

川汇区住建局负责实施的2019年创卫期间应急处理项目中州路北段东侧人行道修复工程等20个路段涉及合同金额7291275.56元。上述工程合同金额中的增值税计取比例为9%,实际交纳税率为1%-3%,多计少交税金23.44万元。

8.多支付工程款59.07万元

川汇区2018年民生实事背街小巷项目建东社区南一巷道路改造工程等18个路段涉及合同金额8541860元,审定金额8199294.94元。上述路段投标响应性文件中的增值税计取比例为10%,实际缴纳比例为1%-3%,多计取、多支付工程款59.07万元。

9.扶贫项目资金建设的厂房闲置,未发挥效益

现场审计调查发现,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建设的邵火庙产业园区钢架厂房已完工,截至审计时闲置未用,未发挥效益。

(四)重点部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川汇区教体局2020年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年初支出预算4710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67.43万元。大额项目支出未列入预算。如2019年7月川汇区教育体育局与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川汇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4所新建学校工程合同,总投资38844万元。2020年支付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8350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

2.超预算支出

(1)川汇区住建局超预算支出20040.12万元。

(2)川汇区城管局超预算支出7280.11万元。

(3)川汇区发改委超预算支出3913.39万元。

(4)高新区超预算支出3275.78万元。

(5)川汇区交通局超预算支出416.31万元。

(6)川汇区农业农村局商品和服务支出超预算848.41万元。

(7)川汇区财政局商品和服务支出超预算454.92万元。

(8)川汇区工信局商品和服务支出超预算78.25万元。

3. 部门决算不真实

(1)川汇区工信局2020年决算报告显示本年收入5380.22万元,支出5380.22万元。财务资料显示全年收入6367.66万元,支出6200万元。决算报告收入与实际收入差额987.44万元,支出差额819.78万元。

(2)川汇区发改委2020年批复收入预算3489.34万元,支出预算3489.34万元;决算报告显示年初收入预算数为7918.08万元,年初支出预算数为7918.08万元。

(3)川汇区城管局2020年批复收入预算12259.81万元,预算支出12259.81万元;决算报告显示年初收入预算数为9487.16万元,年初预算支出数为9487.16万元。

4.挤占、挪用专项经费134.8万元

(1)川汇区财政局及其二级机构使用财政收支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经费等发放文明奖32.17万元。

(2)川汇区农业农村局使用动物疫病经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经费等支付办公楼改造、创建文明城市等费用13.91万元。

(3)川汇区水利局使用沙颖河河道内水草垃圾清理经费支付老干部慰问、办公等费用3.41万元。

(4)川汇区住建局使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等支付会议室装修、设备费用等8.76万元。

(5)川汇区商务局使用市场体系建设及市场秩序管理工作经费等支付看病号、 慰问等费用5.15万元。

(6)川汇区教师进修学校使用督导均衡化验收全区中小学继续教育经费支付校园改造、伸缩门等工程款71.4万元。

5.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317.71万元 

(1)高新区使用普通收据列支河南安顺仓储有限公司租金117.71万元。

(2)周口市丰华园小区综合改造指挥部使用普通收据列支工程款200万元。

6.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不清理2355.63万元

(1)川汇区政府办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不清理2.65万元。

(2)川汇区教体局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不清理7.29万元。

(3)川汇区商务局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不清理30.39万元。

(4)川汇区城管局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不清理34.01万元。

(5)川汇区农业农村局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不清理86.64万元。

(6)川汇区水利局及其二级机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不清理229.94万元。

(7)川汇区工信局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不清理345.27万元。

(8)川汇区交通局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不清理618.9万元。

(9)川汇区住建局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不清理1000.54万元。

7.应记未记固定资产106.83万元

(1)川汇区财政局2020年应记未记固定资产0.41万元。

(2)川汇区发改委2020年应记未记固定资产0.8万元。

(3)川汇区民政局2020年应记未记固定资产0.83万元。

(4)川汇区教体局2020年应记未记固定资产1.31万元。

(5)川汇区文旅局2020年应记未记固定资产14.55万元。

(6)川汇区应急局2020年应记未记固定资产88.93万元。

8.财务管理不规范,支出手续不完善

(1)川汇区财政局下属二级机构川汇区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公室列支办公用品支出1.23万元,清单只有品名和总金额,没有数量和单价,且清单均为经办人笔迹;川汇区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公室无宣传内容列支条幅、宣传版面费用1.71万元;川汇区投资评审中心无宣传内容列支宣传版面费0.88万元。

(2)川汇区文旅局2020年无演出时间和场次列支演出费7.5万元,且支出手续无经办人员签字,报销人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无发放明细清单列支扶贫和疫情慰问费0.74万元;图书馆无图书清单和图书验收单列支图书购置费13.72万元。

(3)市场监管局川汇分局无维修原始清单列支维修费9.93万元。

(4)川汇区发改委支出手续不完善列支费用2.59万元。

(5)川汇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将拆迁补贴转入个人账户1.2万元,且未附发放人员名单。

(6)川汇区农业农村局扶贫资金管理办公室9 个项目工程质量复验报告单无扶贫办人员验收签字支付质保金12.55万 元。

(7)川汇区水利局无慰问人员名单列支疫情防控值班人员慰问费用0.85万元,无印刷明细清单列支印刷费0.96万元。

(8)周口市川汇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向云南天下真一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培训费8.4万元,无培训人员名单,无往返车票。

8.少交税金27.98万元

(1)周口市川汇区汇丰路银珠路建设路项城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620元。2020年周口市川汇区汇丰路银珠路建设路项城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向外聘总工李文甫支付18个月工资每月8000元,共计144000元。应代扣代缴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620元。

(2)河南川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收取野生动物园停车场内门面房租金36万元记入预收账款,未确认收入,少交税金7.38万元。

(3)周口市川汇城建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储藏室销售收入58.43万元、幸福家园院内社区服务用房租金收入84.5万元,均记入其他应付款,未确认收入,少交税金20.44万元。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经信息比对发现,川汇区郝素萍等32名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在经营性企业持有股份。

2.涉嫌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

川汇区“两馆一厅一中心”建设指挥部一行5人前往河北雄安、山东沾化对座椅及剧场装修进行现场考察,费用由装修中标单位(声光电设备)北京天乐基业音视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后经区财政转账支付北京天乐基业音视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考察费20000元。无住宿发票,未按差旅费报销标准报销出差费用。

该款项已退回,上交川汇区财政。

3.超标准、超范围支出12.39万元

(1)川汇区应急局超标准报销交通补助3320元。

(2)川汇区城管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480元。

(3)川汇区卫健委超范围列支茶杯10个1880元。

(4)川汇区发改委超标准列支服装款1260元。

(5)川汇区两馆一厅一中心建设指挥部购买高档字画11.7万元。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 政府采购项目转嫁委托代理费,增加企业负担。

2. 环卫保洁项目监理职责与城管部门职责重叠,增加财政负担。

3. 教师培训工作应引起重视。

4.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保障能力薄弱。

5.国有投融资平台多头开户。

6.临时指挥部设置过多。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周口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办理了移送处理。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川汇区财政局督促区本级预算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纳入预算,同时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要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杜绝无预算采购行为。对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要求川汇区财政局在编制以后年度预算时压缩预算预留规模,将已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确到具体部门和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及时425.92万元问题,责令川汇区财政部门及时将上述财政存量资金及时足额收缴国库。对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付经费1378.04万元问题,要求川汇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预算级次和审定的用款计划办理拨款。对挤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492.06万元问题,责令川汇区财政局将挪用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归还原渠道。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要求川汇区财政局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切实提高国库资金支付效率。对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问题,要求川汇区财政局严格执行非税收入与支出脱钩管理规定。对收回的存量资金未及时安排支出,形成二次沉淀问题,要求川汇区财政局尽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避免形成二次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国库借出资金清理收回不及时11.49亿元问题,要求川汇区财政局采取措施积极清收代垫或出借的国库资金。对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问题,要求川汇区财政局建立健全本地预算绩效评价机制,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对死亡人员违规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培训,套取领取培训补贴11440元;1人重复领取机关事业养老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4名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待遇;16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免费“两癌”筛查;32名死亡人员继续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资金30720元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追回被套取的财政资金,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对40名80周岁以上老人未享受高龄补贴问题,要求川汇区民政局做好惠民政策宣传,让所有符合条件的老人都能享受到高龄补贴政策。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应补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或发放给个人未落实,造成资金闲置14246.68万元问题,要求川汇区人社局、财政局应严格执行国家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政策,补贴方式及衔接办法不得搞变通、打折扣。对创业培训年度任务未完成问题,要求川汇区人社局加大创业培训力度,鼓励和引导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进行创业创新。对机关养老保险征缴不到位154.76万元问题,责令川汇区人社局及时催缴机关养老保险或者向税务机关移交历史欠费清单。对养老服务公司虚报冒领民生资金80.82万元问题,责令川汇区民政局采取措施积极追缴虚报冒领的民生资金。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问题,要求川汇区人民政府应规范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要求川汇区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合同管理。对项目进展缓慢,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工、竣工问题,要求川汇区人民政府将上述项目纳入绩效管理,具备实施条件的抓紧时间实施,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及时清理退出。对未经批准超计划投资问题,要求项目单位完善投资计划调整手续。对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且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问题,要求项目单位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提高取费标准,多计工程价款23.44万元问题,责令川汇区住建局在工程价款结算时扣除多计的税金部分。对多支付工程款59.07万元问题,责令川汇区住建局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59.07万元上缴市财政。对扶贫项目资金建设的厂房闲置,未发挥效益问题,要求川汇区农业农村局扶贫资金管理办公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积极整改,使厂房尽快投入使用,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对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川汇区教育体育局将重大项目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对超预算支出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并严格执行批复的部门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对部门决算不真实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编制决算报告,做到账实、账表相符。对挤占、挪用专项经费134.8万元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将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归还原渠道。对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317.71万元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取得合规发票入账。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不清理2355.63万元问题,责令上相关单位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应记未记固定资产106.83万元问题,责令相关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补记固定资产。对财务管理不规范,支出手续不完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支出管理,对报销手续严格审核把关。对少交税金27.98万元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补交税款。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移送川汇区监察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涉嫌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超标准、超范围支出12.39万元问题,移送川汇区人民政府进一步查处。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周口市审计局提出了全面贯彻执行预算法,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增强部门法纪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维护和规范财经秩序的审计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川汇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正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川汇区人民政府适时向社会公告。


责任编辑:周口市审计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