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审计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来源: 周口市审计局 时间: 2023-09-30 16:26:3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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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周口市审计局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名称

行政强制设定依据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

适用情形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1

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违规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0号)第三十条第二款。

经说服教育、劝导制止后,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封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五条   

1.加强对当事人的行政指导;2.针对问题加强监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苗头

2

通知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0号)第三十条第款。

经说服教育、劝导制止后,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不暂停拨付有关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五条   

1.加强对当事人的行政指导;2.针对问题加强监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苗头

3

被审计单位(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采取处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0号)第四十条。

在审计工作结束前已将相关问题整改得到位的,不作审计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五条   

1.加强对当事人的行政指导;2.针对问题加强监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苗头



责任编辑:周口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