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周口市审计局 时间: 2018-12-26 17:15:3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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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公告)

2018年第16号(总第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13日,周口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淮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淮阳县辖20个乡镇场,467个行政村,总面积1320平方公里,耕地140.9万亩,人口约130万人,是典型的农业大县、人口大县,也是全国重点扶贫县、大别山片区连片扶贫开发重点县。2017年淮阳县共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两个,即淮阳县曹河乡、葛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淮阳县曹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概况

淮阳县曹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总规模7.02万亩,项目区涉及曹河乡曹河村等共18个行政村以及县原种场和县农场。计划总投资7676.52万元,计划新打机井651眼(深36米),泄水井109座,地埋管32700米;架设高压线21000米,埋设地埋线296301米;清淤排水沟14626米,花边沟11632米;修建农桥79座、板涵60座;新建变压器房60座,安装变压器60台;新建A、B型田间道路62公里;种植楸树11000株;购潜水泵651台。截至审计日项目基本完工,共收到项目资金7676.52万元,支付项目资金3008.94万元,结存资金4667.58万元。

(二)淮阳县葛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概况

淮阳县葛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27个行政村,项目建设规模5298.18公顷,计划总投资7151.48万元,计划新打机井633眼(井深36米),井堡633座,桥涵等水利工建筑物84座;清淤农沟2055米,清淤斗沟2620米;新建变压器房57座,配套变压器57台,架设高压线19.65千米;地埋线259885米;修建田间道路55737米;种植防护林14494株;购买潜水泵633台。截至审计日,新打机井232眼;清淤排水沟长4675米;修建农桥35座、修建板涵43座;修建变压器房57座;修建田间道路55737米;种植楸树14494株,其他工程正在施工中。共收到财政资金7151.83万元,支付项目资金2962.05万元,结存项目资金4189.7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淮阳县人民政府对实施曹河、葛店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比较重视,成立了淮阳县土地综合整治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并聘请有资质咨询机构进行预算编制,项目建设实行了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对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资金管理采取县级报账制,项目实施程序基本规范,工程款及各项费用列支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但也存在征求地方政府和群众意见不够充分,个别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标准,项目未按计划完工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征求地方政府和群众意见不够充分

淮阳县在实施葛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未在项目区将规划设计初步方案进行公告,未充分征求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的意见,致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多次变更。

2.项目资金阳光化管理不到位

经审计,淮阳县未将曹河乡、葛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在县政府及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未按计划完工

淮阳县葛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2017年12月完工,淮阳县曹河乡高标准农田项目计划2016年12月完工。截至审计日,上述项目个别工程尚未完工。

2.擅自变更项目建设规划

淮阳县在实施葛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对部分工程进行变更,未取得变更批复手续。如将代集村IV-10路由原设计的3米变更为3.5米,费用由群众集资;将31标I-23、I-24、I-26、I-27函位置和设计标准进行调整,未取得变更手续。

3.个别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标准

淮阳县葛店乡高标准农田项目30标II-3桥设计浆砌石护坡20米,实际未做,设计C20砼护底20公分厚,实际为18公分厚;31标涵设计C25钢筋砼桥头面层搭板1米,实际未做,桥设计浆砌石护坡20米,实际未做,设计C20砼护底20公分厚,上下游各延伸2米,实际未做;32标桥设计浆砌石护坡20米,实际未做,设计C20砼护底20公分厚,上下游各延伸2米,实际未做;33标桥设计浆砌石护坡20米,实际未做,设计C20砼护底20公分厚,上下游各延伸2米,实际上下游各延伸2米未做。曹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39标设计新修道路1974m,宽4.5米,经测量将其中826米道路调整为宽4m;第8标井堡设计高78cm,经测量实际为75cm,井底座设计20cm厚,经测量为10cm;曹河乡原种场田主B30号路路长1282.4米,宽3.54米,部分路面开裂;葛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6标IV-10路个别路段出现裂缝。

4.项目标段划分过多

淮阳县曹河乡高标准农田项目总投资7676.52万元,该项目共划分为58个工程标,2个监理标;淮阳县葛店乡高标准农田项目总投资7151.48万元,该项目共划分45个工程标,2个监理标。

5.个别项目规划不合理

(1)个别田间路规划到自然村内

通过比照项目规划图和实地查看,淮阳县在实施葛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将个别田间路规划到自然村内,总长度为7622米。

(2)个别项目与其他部门项目存在交叉重叠现象

淮阳县国土局在实施葛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由于与其他部门项目交叉重叠,无法按原规划施工。如:规划整修路Ⅱ-1被交通局修建(1046米),整修路Ⅳ-15被扶贫办修建(315米),整修路Ⅳ-9被发改委修建349米。

6.个别项目闲置未发挥效益

淮阳县曹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打机井651眼,由于未通电无法使用。

7.合同签订不规范

经抽查发现,淮阳县在签订曹河乡、葛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大部分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未签订竣工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三)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1.应拨未拨工程款1871.10万元

淮阳县曹河乡、葛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涉及金额1871.10万元。其中:曹河乡项目应拨未拨工程款1408.24万元,葛店乡项目应拨未拨工程款462.82万元。

2.少记支出3.24万元

淮阳县葛店乡高标准农建设项目2018年7月17号凭证列支交通费3600元,后附票据3.6万元,明细账显示支付租车费3.6万元,少记支出3.24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建议

周口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建议淮阳县人民政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程序。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规划组织实施,需要变更的要及时履行变更手续;对于已实施的项目,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加强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的科学性。相关单位要深入到项目区调查了解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广泛论证,严格评估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浪费。

五、整改情况

    被审计单位目前正在积极整改。


责任编辑:周口市审计局